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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土地整治 推进新农村建设

加强土地整治 推进新农村建设

( 民盟安徽省委会在省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的提案)

 

安徽省的土地整治整村推进工作从最初的复垦开发、占补平衡发展到用地置换,解决城镇用地矛盾。从2008年起,整村推进成为新模式,即将土地整理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相结合。整合资金、统筹规划,整村推进田、水、路、林、村、房综合整治。在有效增加耕地面积同时,也极大地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村容村貌,为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搭建了新平台,必将成为我省统筹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重大战略选择。合肥市在土地整治实践中,按“民为主、村负责、乡实施、县统筹、市补贴”原则,坚持村民自觉自愿,突出村级负责。拆迁补偿及土地再分配充分考虑群众利益,并实行宅基地、基础设施等五统一。据调查,多数农民对此项工作成效表示满意。王金山书记指出:开展土地整治整村推进(以下简称土地整治),能够一揽子解决工业化城镇化“缺地”,新农村建设“缺钱”,耕地保护“缺动力”,城乡统筹“缺抓手”等一系列问题,具有牵动全局意义。但由于此项工作开展仅一年多时间,很多复杂情况并未显现,在政策和操作层面上还有一些需要重视的问题。

一、土地整治工作存在的问题

1、农民和社会力量参与不够   

现行的土地整治工作主要由国土资源部门承担,土地整治的重点放在为城市建设提供用地指标上,难以从建设新农村的大局通盘考虑。又由于预算资金安排不足,有的项目对农民拆迁补偿标准较低,加之宣传发动工作不够深入,少数农民对工作不积极配合,甚至阻挠,制造一些路、渠、用地及征地拆迁等方面的矛盾,影响工作开展。其次是整治资金来源主要靠财政投入和整合项目资金,社会资金投入数量不大。

2、耕地流失风险依然存在   

目前的土地整治集中在新农村建设千村百镇的试点区内,而试点区外的广大农村,村庄布点规划编制缓慢,远远满足不了农民建房的现实需求。由于农民收入的增长,对改善住房条件的需求十分迫切,尤其当前农村正值以砖瓦平房结构向钢筋水泥楼房结构转变的第三次建房潮,新一轮建房热将导致农村空心化加剧,点上投入巨资整理出农田的数量,远远弥补不了面上新建房占地。其次是在土地整治过程中,所复垦宅基地的“地力”下降,短期难以恢复,城乡建设用地“占一补一”,隐藏着耕地流失风险。

3、土地整治的法规政策缺乏系统性   

土地整治是一项开拓性的工作,所涉及的村庄整治、土地平整、农田水利及道路兴修、生态环保工程建设等,工作环节多、牵涉部门多,同一整治项目有着不同的审批部门、程序和验收要求,协调工作难度大。尤其是土地整治进程中,涉及的权属调整原则、方法、程序,纠纷处理和整治后的土地分配等,都事关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亟需建立健全系统化、指导性强的法规、政策体系。村级

4、土地流转往往难以兼顾农民利益   

土地整治整村推进工作,村组织的作用至关重要,要防止权力滥用侵占农民利益。目前整治出土地的流转,一般不再切块分配到农户,而由村集体统一转包给城镇工商业大户发展高效农业,村民入股或直接参与分配,流转形式的较单一。据调查,目前农地价值提升,本地农民希望承包更多的地,但往往竞争不过外来户。

二、搞好土地整治工作的建议

1、加大宣传发动力度,做好项目前期论证   

一是加大宣传发动力度,统一干群认识,组织干群到试点村参观考察,让群众亲身感受土地整治带来的变化,奠定好扎实的民意基础。二是做好项目前期论证,通过召开群众座谈会和实地勘察,查清项目所在村庄的基本情况,尤其要掌握农民意愿和希望解决的问题,在此基础上进行项目申报设计。

2、加强土地整治的制度建设,加大土地整治资金支持力度   

加强土地整治理论、实践、操作模式的调研,建立完善土地整治的指标体系。将涉及土地整治的法规、各类支农惠农政策整合并系统化,构建统一、指导性强的法规、政策体系。其次是建立土地整治“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的项目实施、纠纷调处、监督检查三个工作机制,重点解决好职能部门分工、资金筹措、整合使用等工作。三是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土地整治工程投入很大,地方财力有限,建议省里要加大工作力度,争取国家给予更多的支持,在土地整治项目和资金上给予倾斜。

3、处理好事关民众切身利益的事项,提高农民参与的积极性   

项目实施注重以民为本,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保护农民财产收益权和处置权。明晰产权,突出处理好房屋、土地的登记、确权、再分配等事关农民切身利益的事项,切实将这项“民生工程”办成“民心工程”和“致富工程”。其次要发挥农民建筑业主力军作用,探讨广大农民投工投劳,参加土地整治的途径和办法;三要建立激励机制,提高农民和社会力量参与整治的积极性。

4、编制土地整治规划,强化耕地保护   

以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契机,编制土地整治的专项规划,在此基础上,慎重选择有条件的地方开展试点。同时,更要针对面上广大农村新一轮的建房潮,抓紧编制村庄规划,引导农民在规划区统一建房,做到点上的土地开源和面上的土地节流同时并举。其次是在通过点上整治增加耕地数量的同时,更加注重点和面上的耕地质量,强化耕地保护,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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