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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新农村建设(农村土地整治示范)的试点城市

全国新农村建设农村土地整治示范)的试点城市

2010519,在北京举行的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协议签字仪式上获悉,今后三年,中央财政将从中央分成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用安排资金260亿元,用于10个示范省(自治区)的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工作,并带动示范省(自治区)统筹各项土地整治资金300亿元左右配套投入。

在签字仪式上,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分别与河北、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湖北、广西等10(自治区)签署了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协议,明确了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和示范省(自治区)各自的职责,确立了具体示范区域、预期目标、中央政府和示范省(自治区)各自资金投入数以及奖惩措施等内容。

财政部表示,协议的签署标志着中央与地方财政共同加大投入,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工作正式启动。这是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各项土地整治资金,保护耕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积极探索,也是支农惠农的一项创新性举措。

    国土资源部表示,农村土地整治工作加上此前已实施和已通过评审论证的10个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目前中央支持的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示范项目建设总规模将达到5800万亩,预计新增耕地1000多万亩,新增粮食产能约200亿斤。

    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指出,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工作有利于增加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有利于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有利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有利于有效搭建聚合各类涉农资金发挥综合效益的平台,支持和带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签署示范工作部省协议,目的就是明确各自职责,保障资金投入,加强监督管理,使示范工作取得成效。

据介绍,2008年以来,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已组织实施了吉林西部、新疆伊犁河谷、宁夏中北部、黑龙江三江平原东部以及汶川灾后重建5大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已下达中央支持资金91亿元,建设总规模1970多万亩,新增耕地将达到770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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