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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农村城镇化建设现状及加快发展方向

中山农村城镇化建设现状及加快发展方向

  城市化是由传统的农业社会向现代城市社会发展的历史过程,是社会经济结构发生根本性变革并能获得巨大发展空间的具体表现,也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作为城市化战略重要组成部分的农村城镇建设已经被确立为我国21世纪发展的大方向,正日益走出被动的自发发展模式而被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提高城镇化水平,转移农村人口,有利于农民增收致富,为经济发展提供广阔的市场和持久动力,是优化城乡经济结构,促进国民经济良性循环和社会协调发展的重大措施。
   
中山市地处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在城镇化过程呈现出珠三角特有的模式。研究中山市城镇化格局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和未来发展趋势,对于进一步加快城镇建设与发展,促进中山市经济的快速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城镇化城市化概念的区别
    
200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使用了城镇化概念代替了以往的城市化概念。事实上,城镇化城市化的提法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城镇化是指农村人口不断转移为城镇人口的过程,一般用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来衡量。城镇化的内涵包括四方面:一是人口城镇化;二是地域城镇化;三是经济活动城镇化;四是生活方式城市化。城镇化是我国特殊国情下的产物。中山市农村需要转移的农村人口数量大,如此庞大的转移仅靠市区吸收是有较大难度的,因此,中山市必须采取两条腿走路的方针,即城区和农村城镇共同承担吸纳农业人口的重任,走一条适合中山市市情的城区和镇区协调发展的城镇化道路。
二、中山市城镇化的现状及特征
(一)城镇化的现状。
    
据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显示,中山市总人口236.33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43.43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60.69%。城镇化水平为60.69%,(全国为36.09%,全省为55.66%)。城镇化水平均远远高于全国和广东省的平均水平,在全省21个地级市中排列第六位。
全市24个镇(区)的城镇化水平为100%的有石岐区、东区、火炬区、西区、南区。乡镇依次排序是沙溪82.23%、小榄76.37%、大涌68.83%、神湾58.34%、三乡54.95%、古镇54.05%、五桂山52.68%、东升51.52%;东凤、坦洲、港口为41%左右;3139%有南头、阜沙、板芙、黄圃,城镇化水平最低有三角、南朗、横栏、民众为1123%
(二)城镇化的特征。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和社会全面进步,中山市城镇化进程逐步加快。城镇面貌日新月异,城镇经济综合实力不断增强,中山市农村城镇已经成为全市社会经济发展新的增长重心。近10年来,中山市城镇化呈现如下几个特点:1、城镇人口增加幅度大,城镇化水平提高速度快。2、城镇化水平的地区差异明显。3、市镇规模结构逐渐向集中化发展。4、经济较发达镇区的城镇人口中,有相当一部分的农村人口,无论是从职业、经济收入、生活方式,已与城镇化没有多大差别,只是还没有变更户口,即所谓的隐性城镇化。例如:小榄、三乡、古镇、沙溪等。
三、城镇化是历史发展的必然
(一)现阶段将城镇作为中山市的城市化道路的突破口具有一定的客观必然性。
   
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将发展农村城镇作为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个大战略。这是推进城市化进程的一项正确战略决策。大力发展城镇是构筑城市结构体系中的一项重要内容。面对中山市的市情,我们不可能抛弃广大农村一味发展大中城市。既然城乡一体化是预期目标,将一些有条件、有基础的乡镇发展成小城市,作为市区的延伸与拓展,是中山市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中山市农业劳动力进入城市需要心理上的适应期,这种适应是需要付出代价的。小城镇与农村的相邻相融,使农民向城镇转移的风险与成本大大降低。这样,城镇将可以作为城市与农村人口转移的过渡地带。
(二)日益狭窄的生产空间,促使农民到城镇寻求发展的愿望加强。
     
中山市人均耕地仅0.57亩,分别低于全国和全省平均水平的59个和19个百分点,耕地呈逐年减少趋势。人均耕地有限,农产品商品率低制约着农民收入的增长,使农村出现小市场,大人口的经济格局。因此,一部分素质较高的农民迫切要求摆脱日益狭窄的生产空间,到城镇寻求发展。全市2002年镇村劳动力70万人,其中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有21万人,占镇村劳动力总人数仅3成,其余7成的农村劳动力已向非农产业转移。人口的转移,为城镇发展创造了条件,也加速这一战略成为历史的必然。因为,城镇的建设在吸纳大量农业劳动力的前提下,还将提高农产品的商品率,促进小农户的分散经营向大规模经营转变。
(三)镇村企业将加速农村城镇的形成。
    
以往由于镇村企业粗放经营,占地过多,缺乏环境保护意识造成对环境的严重破坏,由于地域分散造成生产成本太高等,现在逐步受到限制,全市各镇区已统一规划建设工业园区,企业布局实现规模经营,而这种集中式的规模经营最终会促进城镇化发展。
(四)城镇化是一个城市文明不断发展并向广大农村渗透和传播的过程。
    
城镇化的过程是农民和农村的生活方式和生产方式文明程度不断提高、不断现代化的过程,也就是城乡一体化的过程。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这种文明向广大农村的蔓延将是不可阻挡的。这种文明的渗透包括:知识、信息、生活方式、消费观念、价值取向及意识等几方面。
(五)农村城镇化是实现农村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农村现代化的前提是农村人口人均收入水平的提高,中山市2002年农民人均纯收入5886元。而农村人均收入提高的有效途径是现在的农民大多数都脱离农村进入城镇,留下少数农民才能不再因地少人多而收入低下,从而进入地少人更少,收入提高的阶段,才能使农村逐步迈向现代化,中山市的城市化社会才能实现。因此,可以说没有城镇化,就没有农村的现代化。
四、中山市城镇化发展进程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我国城镇化发展的时间不长,况且在改革开放以前长期实行重工发展战略和城乡隔离的政策,以及二元城镇化发展模式等多种因素的作用和影响,使得中山市城镇化的发展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一)乡镇企业空间布局分散,城市经济集聚能力和集聚效益偏弱。
    
一方面,乡镇企业的零散分布难以发挥聚集效应,未能达到第三产业大发展的人口规模,因而无法形成有效的公共需求,导致了第三产业发展严重滞后,进而又严重制约了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和第二产业发展水平的提高。另一方面,随着生产力的提高、乡镇企业吸纳农村劳动力的能力有所减弱。中山市目前乡镇企业主要以个体,私营企业为主,组织结构层次低,规模经济偏小,技术含量不高,未能有效吸纳城镇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优胜劣汰,部分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败下阵来。生存下来的企业也基本完成原始积累并逐渐从劳动密集型向资金和技术密集型转变,并且,随着企业生产的自动化水平不断提高,对用工条件也趋向文化素质高,技术工种为主。因而就业弹性明显下降,就业率呈阶段性递减趋势。影响农村劳动力的有效转移。
(二)农村城镇产业结构不尽合理,城镇之间横向联系尚待加强。
    
改革开放以来,中山市城镇的产业结构得到了较大的调整和改善,但与现代化的要求相比仍有差距。目前第三产业仍以传统服务业为主,信息、金融要素市场等尚需加大发展步伐,第三产业发展的潜力尚未充分利用。中山市三次产业结构2002年为6.2
58.735.1,第二产业仍占主导地位。部分乡镇结构不尽合理,效率不高,城镇之间横向联系薄弱,人才、信息、资金交通渠道仍不很畅通。
(三)城镇发展需要大批高素质人才与农村存在大量富余劳动力之间的矛盾。
    
中山市每10万人拥有大学以上文化程度2640人,低于全国和全省平均水平。农村劳动力素质偏低,就业竞争力差,不适应用工单位的要求。农村城镇化建设需要管理专业人才,乡镇企业生产发展需要专业技术人才,农业科技的推广需要农科人才,但是由于农村城镇的生活条件,信息交流、交通、通讯、娱乐和再教育条件与城市存在一定差距,具有高学历和具备一定技能的人才不愿意到农村乡镇就业,制约着农村城镇的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
(四)规划滞后,建设管理经验不足。
    
中山市城镇规划起点不高,深度不够,对建设指导不具体,甚至滞后于建设。不少规划是粗线条的规划,缺乏个性和特色;城镇规划建设标准低,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不高,低水平的重复建设较多,城镇综合开发率低,出现规划趋同性;城镇管理力度不足,个别镇由于管理工作不到位,出现脏、乱、差现象,城镇风貌和环境质量没有多大的改观等。
(五)资金投入明显不足,滞后于城镇发展需要。
    
由于缺乏稳定、规范的资金来源,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紧张,资金投入不足问题仍然存在。当前,资金紧缺是影响中山市城镇建设的重要因素之一,特别是有部分镇村财力薄弱,难以筹集大量的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有部分镇的基础设施建设跟不上经济发展的要求,制约着全市城镇经济的发展。
五、加快农村城镇化进程的几点建议
    1
、提高认识,加大农村城镇化建设的力度。各级党委、政府和各职能部门,必须深刻认识城镇化的重要意义,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快中山发展,给中山人民带来更多实惠的高度,来认识城镇化在中山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加深对城乡协调发展的认识,明确协调发展的思路,为建设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示范市而努力。
    2
、分类指导,搞好规划,正确定位城镇化的发展方向。在建设城镇的同时,应以辩证的眼光审视乡镇的发展,谨慎地做好改造规划。规划是城市的灵魂,规划决定城市发展的水平、速度和质量。抓好区域规划,要明确各城镇的功能定位,处理好与周边地区的关系,发挥各自的优势和突出各自的特色。要把镇区的独特因素发掘出来,如沙溪服装、小榄五金、古镇灯饰、大涌红木家具、东凤电器等,一镇一品的经济结构是中山区域经济发展的一大特色。多数镇区具有自己的产业特色,且各镇的特色经济收入均占该镇经济总收入的30%以上,已成为镇区经济的支柱产业。在建设城镇进程中,应尽可能根据当地的风土人情和集镇的风貌定位,尽量增加文化含量,保持和历史一脉相承的地方文化,确立城镇的建设风格。
    3
、加快户籍制度改革以促进农民就业。加快改革户籍制度,疏通乡村向城区转型过程中的人口流动和迁移渠道,强化城乡联系,有效启动城镇化的加速机制和进程。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和《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推进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要求,县以下城镇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农民均可根据本人意愿转为城镇户口,并在女子入学、参军、就业等方面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待遇。要高度重视进城镇人口的就业问题,鼓励农民在城镇就业和居住,同时更多地采用劳动密集型技术来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4
、实施行政区域组团式发展。调整现有行政区划,在不同等级的城镇体系中,分层次、有侧重地选择城镇发展策略。发展城市经济,首先必须明确新的城市定位和城市发展方向。组团式发展是优化资源配置,推进产业升级,协调区域发展的重大举措,既能维护镇区既得利益,调动方方面面积极性,又能清除画地为牢,无序竞争等种种弊端。以专业镇为龙头,强化产业区域布局,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尽快启动东部沿海地区开发,拉大城市框架、拓宽城市发展空间,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快实施以西北组团为试点的组团式发展,实现资源配置、区域协调发展,为中山今后发展开辟新的领域和空间。
    5
、城镇建设以环境保护为前提,做到集约用地和保护用地。在建设城镇时,对具有城镇特色的生态系统,可进行多种模式的尝试,但最终尝试的目的应该是使生态环境质量越来越好。要统一规则,集中用地,做到集约用地和保护用地。要通过挖潜,改造旧镇区,积极开展迁村并点,土地整理,开发利用荒地和废弃地,妥善解决城镇建设用地,做到保护与集约并重,以挖潜为核心,同时要积极探索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将土地使用权量化给农民,成为可以交易的权益。要严格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对一些地方的城镇布局过于分散,土地使用粗放,违法使用土地,损害农民合法利益等问题要坚决予以制止。
    6
、运用市场机制筹集城镇建设资金。城镇的建设资金,应该按照市场筹集为主,政府补贴为辅,走政府投资、社会集资、农民带资、招商引资的筹资之路。用改革的思路和市场经济手段,建立多元化的基础设施建设筹资机制,同时,坚持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使投资者得到真正的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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