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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城镇社区文化建设难点与对策的思考

社区是指以城镇街道为基本单位,由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企事业单位和居民群众共同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换句话说,社区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社区文化是一定区域内社会共同体所反映出来的有关人的行为方式、社会习俗、生活方式、价值观念、思维定向、地域心态等文化现象的总和。城镇社区文化作为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基础,是中国先进文化建设的重要方面,是推动先进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因素,也是实现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方面。社区文化建设水平的高低,质量的好坏,是衡量一个民族文化教育素质高低的重要标志。
    为了了解广东城镇社区文化建设的经验的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以便把我省的社区建设工作做得更好,根据教学计划安排,我们一行6人组成调查组,在张志湘教授的指导下,到中山市进行了社会调查。在中山市,我们访问了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市文化局,并深入到东凤镇、长洲社区,以及国家小康住宅示范小区“阳光花地”、东明花园等地进行了考察。通过调查,我们看到中山市的城镇社区文化建设取得了很大的成绩。
    城镇社区建设在我国是一个新生事物,不少问题暂时还得不到解决。为了进一步推进这一事业的发展,我们把调查重点放在社区文化建设的难点上,以通过对中山市社区文化建设情况的分析,透视我省社区文化建设的现状。并针对目前社区文化建设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我们的解决办法,供有关部门参考。
        一、当前城镇社区文化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调查中我们观察到,当前城镇社区文化建设中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宣传工作不够,认识有待提高
    在调查中我们强烈地感受到,人们对社区文化的理解并不全面。一说到社区文化,人们首先提到的是有多少广场,将“广场文化”等同于社区文化;一问到负责部门,自然地就认为是文化局。实际上,文化局所从事和管理的只是群众文化,只对群众文化馆(站)具有直接行政领导权和业务指导权,与社区文化的应有之义有一定差距。因为,社区文化包括社区精神文明、社区教育、社区科普、社区文娱、社区体育等。以建设主体而论,社区文化也可以包括一定地域内的企业文化、校园文化等。尽管中山市每年在社区文娱方面都能获得10多个国家级奖项,尤其是小品、少儿演出、合唱等成绩十分显著,也具有一定特色,但这并不是社区文化建设的全部。理解的偏差,造成了社区文化发展的不平衡,难以满足不同层次人们的需要。
    2.社区文化建设主管部门不明确,各种关系有待进一步理顺
    从1999年国家民政部进行社区建设实验开始,到现在全面推进社区建设,时间仅仅过了3个年头,许多相关工作还处在不断摸索阶段。现有的社区建设思路,基本上还是以行政强制为主,并没有真正实现社区自理。有的地方并没有把社区文化建设纳入社区建设的整体考虑之中,没有明确社区文化建设的主管部门,更谈不上进行社区文化发展的长期规划。这造成了“上热下冷”的局面。广东省民政厅下发的《关于在全省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中,没有具体的“社区文化”建设内容,也没有指导如何推进全省的社区文化建设。按照现有的社区建设情况,民政局主要负责社区的划分,即俗语称的“社区火锅”;体育局主要负责社区的文体活动;文化局主要负责社区的群众文化。另外,社区的治安、计划生育、安全等分别由不同的行政部门主管。于是,在社区中,工会提出要有工会之家,妇联要有妇女中心,共青团要有青年之家,老龄委要有老人俱乐部,老干部要有老干部活动中心,文化局要有文化馆、文化站、图书室,残联要有残疾人活动中心,民政局要有社区服务中心等等。而且都有各自“条条”的正式文件作为依据,都规定要有多少平方米,这些中心功能重复,设施简单。这样,政出多门,各行其是,谁都管理社区,谁都不能负全责,造成了现有文化教育资源的浪费,难以产生整合效应。
    3.有关法律法规有待建立和健全
    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新体制下,街道办权力行使与监督没有依据。转变政府职能,实行重心下移,是社区建设中的一个关键环节。目前,实行的是“重心下移”的管理方式,进行的是“以块为主,融条于块”的组织设计,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原有的条块分割矛盾。但是“重心下移”后的各项职能,街道并不能胜任。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架构,目前还难以找到街道办行使“下移”职能的权力法律依据。同时,“重心下移”后,谁来有效监督不断膨胀的街道行政权力和财政盘子,也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二是对于新出现的社区建设方式没有作出相应的规定。如对于社会力量,尤其是私营企业主投资社区文化建设的管理缺乏具体规定,在实际工作中很难操作。在中山市的调研中,我们了解到,位于东明花园内的阳光会所天英文化中心,就是由中山市著名的房地产开发及专业服务机构天英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兴办的,是一家私营企业。有关部门对于这家企业收费标准如何确定,向什么部门申报相关手续等都缺乏相关的规定,使他们感到与政府部门打交道太麻烦。有时某些职能部门互相推诿的工作作风也让他们不太满意,影响到他们对社区文化建设继续投资的兴趣和信心。
    4.经费开支难以完全保障,建设水平参差不齐
    在调查中我们感到,社区文化建设的发展与当地领导的重视,尤其是一把手的重视直接相关。社区建设中面临的一些问题,如建设经费的经常性和制度性拨款,往往会因为主管领导的位置和注意力的变化而发生变化。同时,在经济发达地区的社区文化建设,相对而言得到的经费较多,经济欠发达地区的社区文化建设,相对而言经费较少,这就造成了地区间社区文化建设水平的参差不齐。
        二、加强城镇社区文化建设的宏观措施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认为应当从宏观和微观两方面努力,加强城镇社区文化建设。宏观上,应采取如下措施:
    1.大力加强社区建设的宣传,提高干部、群众的认识
    舆论往往是行动的先导。要大力加强和推进城镇社区文化建设,就必须切实重视对社区建设工作的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到,开展城镇社区建设,既是城市基层管理体制的一项重大改革,又是加强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国家政权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更是为民办实事、办好事,体现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一项“民心工程”。它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迫切要求,是繁荣文化生活,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措施,是巩固基层政权和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途径。我们应抓住社区的含义、社区划分原则、社区地域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的产生、构成、职责、性质等基本问题,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各种新闻媒体进行广泛的宣传,甚至还可以举办相关的培训班。使人们真正认识到,社区建设是一项新的工作,是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依靠社区力量,利用社区资源,强化社区功能,解决社区问题,促进社区政治、经济、文化、环境协调和健康发展,不断提高社区成员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过程,而不是将原有的行政建制改头换面。只有广大干部、群众真正明白了社区建设的意义,才能真正搞好社区文化建设。
    2.城镇社区文化建设,应由党委宣传部门总负责,民政、文化、教育、体育等部门和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积极配合,齐抓共管,各行其责
    社区文化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主义文化的发展,标志着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程度的提高。社会主义现代化应该有繁荣的经济,也应该有繁荣的文化。在当代中国,发展先进文化,就是发展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就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因此,要保证把社区文化建设落到实处,以提高社区居民的素质和文明程度,形成崇尚先进、团结互助、扶正祛邪、积极向上的社区道德风尚,促进城市两个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我们认为,社区文化建设要有明确的主管部门。中国共产党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对社区文化建设有着义不容辞的领导责任。因此,应由党委宣传部门总负责,民政、文化、教育、体育等部门和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积极配合,齐抓共管,各行其责。这样,就能做到建设有人分管,工作有人推进,措施有人落实,问题有人解决,保证社区文化建设的各项工作都能落到实处。
    3.尽快制定和调整有关社区建设的法规,实行依法治区
    诞生于计划经济时代的居委会,其功能与性质都已经不能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现代社区的管理要求。为了加强社区管理,理顺社区关系,完善社区功能,使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有法可依,尽快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区管理体制的运行机制,我们认为应该尽早出台《社区法》,来代替早已经不能适应现代社区管理要求的《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这样,一方面可以保证社区建设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另一方面也顺应了社区管理法制化的发展趋势,同时,也为社区文化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即使不能尽早出台《社区法》,也应切实建立、健全有关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规章制度,如监督制度、评价体系等,以确保社区居委会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减少工作的随意性、盲目性。
    4.采取灵活措施,广泛吸纳社区文化建设资金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在全省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中,在提出推进社区服务社会化措施时,指出应实现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发挥政府投入的主渠道作用,动员社区成员单位和居民捐资,鼓励集体、私人投资兴办社区服务实业,社区文化建设也是如此。在目前情况下,社区文化建设仅靠政府单方面的努力是不够的,必须取得社会各方面的大力支持,充分鼓励民间力量投资社区文化建设,形成社会各界共同建设社区文化的局面。特别是要争取一些企业家参与和支持文化活动,使文化事业与企业发展产生互动作用。中山市在社区文化建设中,确立了以国办文化为主导,社会各界和各种经济类型共同参与的,形式多样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接轨的文化格局,形成多元化的文化形态发展思路。依循这一思路,中山市对社区文化建设进行了可喜的探索。如对文化广场的建设采取“政管企办,官助民办”的运作模式,这一做法得到了国家文化部的肯定,并向全国进行推广。对一些小区的文化设施,允许私营和民营企业主投资建设,政府只进行宏观调控。如阳光地带天英文化中心就是由私营企业主投资兴办的。这样,实现了文化事业与企业经济发展的互动,既提高了企业的声誉,又为社区文化建设提供了场所和经费,实现了政府与企业的“双赢”。
    5.从实际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把社区文化建设落到实处
    党的十五大报告明确指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是凝聚和激励全国各族人民的重要力量,是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城市社区文化是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基础,社区文化教育以其整体性效应,对社区成员的人格精神产生着潜移默化的影响,对于提高人的整体素质和社区文明程度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当前,我们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加强和推进社区文化建设是实践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发展中国先进文化的内在要求;是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和依法治国、以德治国方略,提高中华民族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的基础工程;是巩固基层政权,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要举措。因此,在城市社区文化建设中,要因地制宜地确定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内容,要从实际出发,从基础工作做起,标准由低到高,项目由少到多,不断丰富内容,不搞“一刀切”,力戒形式主义。同时,要防止几种错误倾向:第一,将文化作为经济的附庸,用文化的手段来支持经济的发展。目前社会上流行“文化搭台,经济唱戏”,把文化行为当作经济行为的衍生品和工具,导致在文化评判的标准上,过分注重经济效益,忽略或不注重社会效益,从而抑制了文化发展的空间。第二,比较注重文化的硬件建设,如文化广场、文化馆等,相对忽略了文化中“软”的部分的建设,不能发挥现有文化人才的作用,不能有效地组织一些具有明显社会效益但没有直接功利目的的文化活动,从而妨碍了社区居民自觉的行为规范、良好的社会风气、丰富的文化产品和消费行为的形成。第三,单纯注重文化的娱乐性,没有充分考虑采取有效的形式,将先进性和广泛性,知识性和趣味性,教育性和娱乐性有机结合起来,无法使社区文化建设与时俱进、不断创新。
        三、进一步加强和推进城镇社区文化建设的微观措施
    进一步加强和推进城镇社区文化建设,除了应在宏观上采取措施之外,在微观上,也就是社区本身,也要作出自己的努力。
    1.注重伦理关怀,关注特殊人群精神上的慰藉与实际要求的满足,促进社会生活的人文化
    社区文化建设的主要目的,是改善居民的生活质量,提升社区居民的精神境界。要使社区真正成为一个守望相助的共同体,必须使居民有一种归属感和认同感,使其在社区中感受到一种关系亲密、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抚、富有人情味的氛围。在当前的城市社区中,不少居民已经成为社会经济大发展的直接受益者,他们情绪饱满、心情舒畅、心态健康、生活舒适。但也有相当数量的社区成员由于种种原因,在社会发展和改革不断深化的过程中,处于经济较为困难、精神较为贫瘠的境地。他们精神高度紧张、惶恐不安、悲切迷离。尤其是老年人、下岗人员、残疾人、知青子女、劳教释放和劳教解教人员等特殊成员,由于社会角色的特殊性,使他们常常受到着无助与悲凉的侵袭。一方面,他们希望依靠自身的力量,努力地抗争着生活的艰辛,慢慢舔干生活在自己脸上留下的冷霜和泪痕;同时,他们更希望能在困境中感受到人间的关怀,渴望温暖的话语、有力的援手,不致于在困境中孤立无援,情感上无家可归。这些特殊人群寻求关怀和帮助的愿望比任何人都要强烈,一旦这种愿望无法满足,不仅会成为社区文化建设的不和谐音符,甚至会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利因素。社区文化建设的目的之一是要建设一个基于中国优秀文化传统之上的守望相助、尊老护幼、知礼立德的现代文明社会,这实际上也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一部分。因此,我们在社区文化建设中一定要注重伦理关怀,提高人文关怀水平,建立和谐友善的人际关系,塑造完美的人生,减少在城市化过程中出现的“现代城市病”带给社区居民的伤害,为整个社会的理想伦理关系的形成奠定坚实的基础。
    2.加强价值引导功能,传递社会主流文化,发挥社区的社会化功能
    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根本任务,是在全社会形成共同的理想和精神支柱。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乃至一个集体、一个人,如果没有远大的理想、美好的信念和崇高的道德追求,就不可能有自觉的行动和正确的方向,就会丧失战胜各种困难的精神文化素质和毅力,就无法承担起时代赋予的历史使命。在现代社会中,传统的色彩仍然十分浓厚,其中有不少负面的东西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德体系不相适应。因此,时常会出现文化失范的现象——传统被打破,新的文化体系还未建立,让人无所适从。于是像“法轮功”之类的邪教就乘虚而入,给人们的身心造成极大的伤害,严重地干扰基层政权建设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破坏社会政治的稳定。因此,社区文化建设要加强价值引导功能,传递社会主流文化。在内容上,要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道德体系,用先进人物、典型事迹,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社会公德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树立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在形式上,要在多种多样的活动形式中,把社会主义道德要求蕴含其中,使社区居民受到潜移默化的影响,收到“润物细无声”的效果。如开展“文明家庭”、“文明楼组”、“好邻居”、“好婆媳”等评选活动,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敬老爱幼、扶贫帮困活动,使社区居民逐步建立起“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价值观念。这样,通过主流文化的传递,新的价值观的确立,可以为社区居民的行为指出明确的方向,推动社区建设健康稳步的向前发展。
    3.以文化为纽带,培养共同的社区意识,担负共同的责任,提高居民参与度。同时,又保持自己的活动空间,多元共处,和而不同
    随着城市社区建设的进一步发展,行政因素不断向社区渗透,个人已经主要作为居民被紧密组织到了区域行政体系之中,而不是作为从业人员被各单位所组织。这意味着个人生活事务不断脱离单位,转移到了居住区,居委会在社会事务管理上的重要性不断上升。但从目前城市社区的建制来看,个人在社区中基本上还是通过行政体系组织起来的。因此,在城市社区文化建设中遇到的首要问题,就是居民是否认同这种行政意义上的社区行政组织,是否认为社区事务是与自己有关的公共事务;不用行政方式,作为个人的居民如何走到一起来。社区不可能像单位或家庭一样,与每个人都有着或多或少、或大或小的直接经济利益和血缘等纽带。在社区中,要让大家接受管理,愿意被管理,主要还是靠文化认同。社区居民要在价值观、思想方法和生活方式上找到同一的感觉,培养共同的社区意识,担负共同的责任。同时,要提高居民的参与度,充分显示社区的社会参与的价值功能。社区居民尽管居住在一起,息息相关,但人们的爱好、习惯、职业、性格等都有很大的不同,所处的社会阶层也相去很远。因此,我们在培养共同的社区意识,担负共同的责任的同时,又要使人们按照自己习惯的方式,保持自己的活动空间,保持丰富多彩的生活方式,保持每个个体和家庭的个性。这样,会使得在社区中生活的人们感到舒适、安全、便捷、宽容、丰富,从而提高整个城市的竞争力,促进城市的多样性、创造性,提高城市的生机活力。
 

主办单位:中国城乡统筹科学发展办公室 中国城镇建设发展中心 承办单位: 北京大点一景企业管理中心 北京大点宏景投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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