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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也可参加城镇居民医保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扩面工作力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明确,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无缴费能力的城镇个体工商户、自谋职业人员或灵活就业人员(包括本地和长期居住在本地的外来人员)和进城务工的农民工,从即日起均可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在此之前,对于符合劳动年龄段,即从16-55岁(女性)或60岁(男性)的以上几类人员,均引导他们纳入职工医保,然而个体户、自谋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及在昆务工的农民工参加职工医保的比例一直不高。城镇居民基本医保从2007年起开始办理至今,也只针对非从业人员可以办理。为了扩大城镇居民的参保面,云南省提出了城镇居民基本医保扩面的方案。
  医保中心相关人员介绍,对于选择参加职工医保或者居民医保最大的区别在于,职工医保由用人单位办理缴费,城镇居民基本医保中的成年人本人年缴费额度为70元,其他由各级财政补助,一般来说职工医保所缴费用高于居民医保;但从报销比率来看,职工医保的报销比率也较居民医保高,职工医保中发生住院的,个人所支付费用为住院费的1/3,而城镇居民医保个人负担费用为一半,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保者最高可享受限额3万元的报销款。让这部分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保范畴,特别对效益不太好的个体工商户及低收入的农民工来说是有好处的,他们每年不必缴过多的参保费,即可解决其医疗保障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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