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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国康养特色小镇(智慧健康社区)”  科学发展课题研究与创建示范项目的通知

全国康养特色小镇培育工作办公室

 

康养办【2017001 

   关于开展“中国康养特色小镇(智慧健康社区)”               

科学发展课题研究与创建示范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特色小镇、建设健康中国的精神,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开展特色小镇培育工作的通知》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要求,进一步创新和推进特色小镇和智慧健康社区的规划、建设及运营管理,中国城乡统筹科学发展工程办公室、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国际交流中心、中国健康促进基金会决定共同组织开展全国康养特色小镇和智慧健康社区科学发展课题研究、试点与示范推广工作,共同组建全国康养特色小镇培育工作办公室和中国智慧健康社区建设管理中心,联合国内外专家技术力量,重点落实国家各部委有关特色小镇和城乡统筹新型城镇化专项政策,加快城乡统筹发展、推进新型城镇化,培育、辅导和建立中国康养特色小镇与中国智慧健康社区示范基地。欢迎各地政府和广大企事业单位积极组织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主要重点工作:

1、政策理论和评价体系研究:开展康养特色小镇(含智慧健康社区,以下同)理论研究和政策研究,开展康养特色小镇和智慧健康社区建设发展评价体系研究。

2、建立数据库:搜集、整理全国康养特色小镇经济、技术等相关数据,建立、维护并有效利用特色小镇和智慧健康社区数据库。

3、模式创新和成果转化:创新健康服务和健康建筑融合模式,选点引导创建康养特色小镇和智慧健康社区建设发展先进模式,整合国内外的专家力量,针对特色小镇不同形态和资源禀赋,通过专题研究、综合规划、产业发展、投资融资、开发建设、交流指导等具体方式提供全程咨询服务,及时推广课题研究成果,扶持康养特色小镇和智慧健康社区科学发展。

4、培训和论坛:依托专家技术力量,以举办全国特色小镇和智慧健康社区科学发展论坛、社区健康管理师培训班等有效方式,培训康养特色小镇和智慧健康社区相关人员。

5、国际交流:组织国内外的专家和企事业单位,开展国际健康交流与合作。

6、建立社区健康专项基金:组织专门力量,依照《中国健康促进基金会》章程,成立中国健康促进基金会社区健康专项基金,推动全城镇和社区健康发展。

二、示范项目创建工作的目标和意义

根据以上总体工作计划,为做好各地康养特色小镇和智慧健康社区的典型引导发展,特此组织选点开展全国康养特色小镇(健康社区)示范项目创建工作

1、目标

将在全国建成:30个大都市郊区智慧康养特色小镇、30个远离中心城市的中小城市郊区中医药文化健康小镇、全国大中小城市10万个智慧健康社区。

2、意义

通过全国康养特色小镇(智慧健康社区)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积极探索康养小镇(智慧健康社区)的发展新模式,创新康养小镇运营机制,实现城乡建设与健康产业融合发展,让健康医疗相关服务业零距离服务人民。挖掘和扶持具有特色的健康医疗相关项目,建设特色鲜明、优势明显、综合实力强、具有示范辐射作用和一定影响力的全国康养特色小镇(智慧健康社区)示范项目,全面推动康养特色小镇与智慧健康社区快速发展。

三、示范项目创建工作的基本原则

1、行业指导,统筹协调

全国康养特色小镇培育工作办公室负责对全国康养特色小镇(智慧健康社区)示范项目建设的组织指导工作,共同组织和选派专家力量具体负责康养特色小镇与智慧健康社区示范项目有关标准制订、遴选评审、建设验收、业务指导等技术性工作。

2、政府引导,市场驱动

地方政府通过政策引导对示范项目建设予以积极支持,同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大力培育康养特色小镇与智慧健康社区。

3、择优创建,动态管理

地方政府和企业优先选取有中医药健康旅游资源、有基础、有特色、有优势的小镇和项目开展试点示范区的创建工作,强化调研指导、跟踪检查和督促落实。全国康养特色小镇培育工作办公室将对示范项目建设实施动态监测,规范管理。

三、示范项目申报对象

康养特色小镇、智慧健康社区、具有一定产业规模的特色医药健康项目。

四、示范项目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在综合资源和行业具有影响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且项目获得当地政府支持。

2、申报地具有良好的生态环境、完善的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

3、申报项目必须具备健康产业链相对完整且特色鲜明,有一定产业规模和医药健康产业集群区域。

4、申报项目要有详细且可行的发展规划。

5、项目申报单位具有创新性和可持续性,并具有一定的资源整合能力和组织运营能力,能带动和促进健康事业发展。

五、示范项目申报及认定程序

1、自愿申报:由符合条件的地方政府或企业机构向全国康养特色小镇培育工作办公室提出“康养特色小镇和智慧健康社区示范项目”申请。

2.专家评审:全国康养特色小镇培育工作办公室组织专家委员会对各省(区、市)推荐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实地核查,提出评审意见。

3.审核发布:全国康养特色小镇培育工作办公室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按照“总量控制、不搞平衡、优中选优”的原则,共同确定全国康养特色小镇(智慧健康社区)示范项目创建名单并发布。

4.建设验收:全国康养特色小镇(智慧健康社区)示范项目创建周期为5年,建设期满,由专家委员会对全国康养特色小镇(智慧健康社区)示范项目建设工作进行验收,根据验收结果,认定“全国康养特色小镇(智慧健康社区)示范项目”。

六、示范项目申报材料

申报表(按示范区、基地和项目类别分别填报附件对应表格)

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中医药健康产业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协议、合同、认证证书等)

申报单位社会信誉和行业地位的证明材料(如荣誉证书、宣传报道等)

可研报告和规划方案。

七、示范项目申报创建工作要求

1、认真遴选

全国康养特色小镇培育工作办公室将严格按照有关章程要求和程序,认真遴选、推荐、认定。

2、积极支持

申报创建全国康养特色小镇(智慧健康社区)示范项目的地方政府或企业单位,要制定明确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出台具体的政策措施,对获得全国康养特色小镇(智慧健康社区)示范项目的单位在专项资金、规划编制、人才培训、宣传推广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3、加强管理

全国康养特色小镇培育工作办公室将对全国康养特色小镇(智慧健康社区)示范区项目建设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及时总结有效做法、成功经验及推广模式,发挥示范区项目建设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八、对示范项目试点支持

1、政策支持

全国康养特色小镇培育工作办公室将协调各部委相关单位及地方有关单位对示范项目提供政策指导、协调与支持,使示范项目在立项、征地、税收、产业、基础建设等方面获得良好的优惠条件。

2、技术支持

全国康养特色小镇培育工作办公室将联合国内行业领导与专家对示范项目进行专项课题研究、顶层设计、策划规划、项目运营等进行指导,使示范项目在开发建设过程中实现精准定位、精准投入、精准收益,减少建设风险。

3、产业支持

全国康养特色小镇培育工作办公室将整合国内相关行业机构、协会、企业,并为示范项目提供产业支持与合作,使示范项目能有效发展康养特色产业,实现产镇融化发展。

4、建设支持

全国康养特色小镇培育工作办公室将带领全国康养特色小镇联合体合作单位,与示范项目在策划、规划、建设、投资、运营等方面进行紧密合作。

5、资金支持

全国康养特色小镇培育工作办公室将利用国家政策性专项资金、政策性金融贷款、产业基金及社会资本等,对示范项目予以支持。

九、联系方式

   真:010-57811418

 箱:zgfdczg@126.com         址:www.cityc.org

十、附 件:

全国康养特色小镇(健康社区)试点示范项目申报表

 

 

 

 

全国康养特色小镇培育工作办公室 

20171028

 

 

 

 

全国康养特色小镇(健康社区)试点示范

   

单位名称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职 务

 

办公电话

(加区号)

  

手机

 

电子邮件

 

综合汇报

单位简介

 

 

 

项目简介

  1.规划面积与规划人口;

  2.项目特色;

  3.投资额;

  4.主要经济指标(原规模、财政收入等);

  5.规划与可研方案。

申报理由

(3-5条)

 

 

申报课题示范类别

  

 

 

 

 

已提交的关联资料

1.规划方案;

2.需要解决问题;

3.可行性报告;

4.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报告;

5.其他。

申报单位意见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专家评定意见

                  

 

 

                             年    月    日

审批意见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注:以上各项内容请详细填写,如暂无资料,请在项内注明

 全国康养特色小镇培育工作办公室  电话传真:010-5781141

 箱:zgfdczg@126.com             址:www.cityc.org

 

 

主办单位:中国城乡统筹科学发展办公室 中国城镇建设发展中心 承办单位: 北京大点一景企业管理中心 北京大点宏景投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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