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长沙 武汉 成都 西宁 长春 沈阳 广州 深圳 福州 杭州 南昌 南京 西安 海口 合肥 哈尔滨 呼和浩特
石家庄 包头 大连 太原 昆明 青岛 拉萨 银川 郑州 贵阳 郴州 济南 兰州 香港 台湾 澳门 日喀则 南宁 怀化 喀什 唐山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 页 > 新闻动态 > 公告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美丽宜居小镇、 美丽宜居村庄示范工作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美丽宜居小镇、美丽宜居村庄示范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农村工作精神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加快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的要求,依据《关于开展美丽宜居小镇、美丽宜居村庄示范工作的通知》(建村〔201340号),现就开展2016年美丽宜居小镇、美丽宜居村庄(以下简称美丽宜居村镇)示范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各地要按照美丽宜居村镇示范指导性要求,选择自然景观和田园风光美丽宜人、村镇风貌和基本格局特色鲜明、居住环境和公共设施配套完善、传统文化和乡村要素保护良好、经济发展水平较高且当地居民(村民)安居乐业的村庄和镇作为示范候选对象,并积极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美丽宜居村镇建设目标、模式和管理制度,科学有序推进美丽宜居村镇建设。

 

二、推荐程序

省(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城乡规划、农业)部门要按照自愿申报、择优选择的原则,对照美丽宜居村镇指导性要求,对申报村镇进行初审,并组织实地调查和问卷调查等工作,确保村镇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全面性和示范性。按每省(区、市)推荐美丽宜居小镇不超过5个、美丽宜居村庄不超过20个的要求,确定本省(区、市)美丽宜居村镇推荐名单和排序,并于20161015日前将推荐名单、美丽宜居村镇推荐材料报我部。

我部将组织专家审查和实地调查,审核后公布2016年美丽宜居小镇、美丽宜居村庄示范名单。

 

三、推荐材料要求

各地上报的2016年美丽宜居村镇示范推荐材料包括推荐表(附后)推荐说明和有关视频(可选)推荐表按照附件12填报,13份,以纸质材料提交。说明材料按照附件34要求,逐项以文字、照片和图纸进行说明,以PPT格式提交。有关视频材料时长为3 – 5分钟,文件格式不限。推荐材料中的文字说明时间截至2015年底,选取照片时间应从2015年初至今。说明材料模板及示范PPT可到村镇建设管理平台http://czjs.mohurd.gov.cn下载。推荐说明和视频文件应视情况提供光盘或U盘。

 
 

主办单位:中国城乡统筹科学发展办公室 中国城镇建设发展中心 承办单位: 北京大点一景企业管理中心 北京大点宏景投资中心
郑重声明:凡转载或引用本站资料须经本站许可 版权所有:中国城乡统筹科学发展工程办公室
地址:北京海淀区三里河路11号建设部大院 电话:010-57811343 邮箱:zgfdczg@126.com
Copyright © 2011 by cntown.org Co. Ltd.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9062065号
您是第 3181186 位浏览者 网站管理 设计维护:时代中广传媒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