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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小城镇科技发展的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小城镇是我国农村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是城镇体系的塔基,是联结城乡的纽带。大力发展小城镇,对贯彻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逐步解决“三农”问题等,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在信息化和全球化不断推进的新时代,小城镇发展离不开科技的支持。特别是我国正在着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以及提高国家的自主创新能力,小城镇发展更是离不开科技的支撑。因此,促进小城镇科技发展是我国当前必须重点解决的课题。
  为了适应新时期科技进步的趋势和要求,为了贯彻党的十六大以来一系列重大的方针政策,为了具体落实“中国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有必要制订《农村城镇化科技发展纲要》,明确我国今后五年和十五年小城镇科技发展的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这里必须强调指出的是,本文中的小城镇并不仅指镇区,而是包括农村在内的整个镇域,因此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与推进农村城镇化是并行不悖的。
  一、促进小城镇科技发展的重点任务
  “十一五”时期促进小城镇科技发展的重点任务可以概括为:组织制定小城镇科技发展的规划、标准、评价指标和政策,探索小城镇科学规划模式;组织研究开发小城镇资源节约技术、环境保护技术、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政府信息管理技术等适用技术;推动小城镇发展特色产业、产业集群和高附加值产业,培育区域产业品牌;组织培训小城镇科技管理人才、创新型企业家、科技创业人才、科技研发人才等科技创新人才。
  (一)制定小城镇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
  首先,组织制定小城镇科技发展规划。目前,小城镇的规划主要是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建设规划,科技发展规划还比较欠缺。这与新时期科技发展的重要性是不相称的。“十一五”时期,科技部门要利用各地小城镇面临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良好机遇,从制定各小城镇的产业规划入手,强化其中的科技创新或自主创新内容,在特色产业(或优势产业或产业集群或区域品牌)的规划中体现科技创新。特别是要鼓励条件成熟的小城镇制定专门的科技发展规划。
  其次,组织制定小城镇科技发展标准和评价指标体系。小城镇科技发展规划必须建立在科学合理的标准和评价指标体系基础上。“十一五”时期,科技部门要组织有关专家,在借鉴城市科技发展规划标准和指标体系的基础上,结合小城镇的特点和需要,组织制定小城镇科技发展标准和评价指标体系。小城镇科技发展标准和评价指标体系重点应放在土地等资源集约利用标准、环境保护标准(如绿色建筑标准等)、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标准等方面。
  再次,探索小城镇科学规划模式。现有的城市规划模式存在三个明显的缺陷:一是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建设规划之间缺乏衔接;二是城乡规划脱节;三是产业规划、区域品牌规划比较薄弱。小城镇规模较小,历史包袱相对较轻,比较适宜于进行规划模式创新。因此“十一五”期间可选择部分小城镇开展科学规划模式的试点探索,将各种规划很好地衔接起来,将城乡规划有机衔接起来,将土地利用规划和建设规划建立在产业规划和区域品牌规划的基础上。
  最后,制定和完善小城镇科技发展政策。小城镇科技发展离不开政策的支持和引导。“十一五”期间,科技部门要牵头制定和完善小城镇科技发展政策,鼓励和规范企业和居民开展科技创新。如与有关部门一起制定小城镇科学规划政策、资源和能源节约政策、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历史文化保护政策、鼓励企业建立科技研发中心的政策、鼓励发展高附加值产业政策、区域产业或产品品牌认定政策、科技人才政策等。
  (二)组织研究开发小城镇适用技术
  首先,组织研究开发小城镇资源节约技术。在全国大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新形势下,在资源节约上,小城镇要在农村起带头作用,要与大中城市基本保持同步。而小城镇要做到这一点,必须要有适合小城镇的资源节约技术。因此,各级科技管理部门要组织有关部门、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企业针对小城镇的特点,研究开发适合小城镇的节能技术(包括能替代石油、煤炭等能源的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能、地热能、海洋能等新能源技术)、节水技术、节地技术、节肥技术、节药技术、节种技术、节能建筑材料利用技术、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技术等。
  其次,组织研究开发小城镇环境保护技术。随着工业化的推进,小城镇面临越来越大的环境保护压力,对环境保护技术的需求越来越强烈。因此,科技部门要组织各方面力量加快研究开发适合小城镇的环境保护技术。其中,重点要研究开发小城镇水和空气污染防治技术、清洁生产技术、垃圾等废弃物循环和综合利用技术、相关产业链接技术、沼气开发建设技术、绿色建筑建设技术、绿色建筑材料开发利用技术、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技术、秸杆焚烧技术、厕所改造技术等。组织实施生物质工程,推广秸秆气化、固化成型、发电、养畜等技术,开发生物质能源和生物基材料,培育生物质产业。
  再次,组织研究开发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技术。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规模经济和聚集效应相对缺乏,而且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既要反映城镇要求,又要与周边农村紧密衔接,因此与大中城市相比,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挑战更大,更需要一些适合小城镇特点的基础设施建设技术。因此,科技部门要组织有关力量研究开发能满足小城镇特殊要求的基础设施建设技术,如路桥建设技术、邮电通讯建设技术、上下水管网建设技术、防灾减灾技术等。
  最后,组织研究开发小城镇政府信息管理技术。小城镇政府是最基层的政府,向上要联系各上级政府,向下要联系村级组织和农户,横向要联系国内外市场,其信息管理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且难度较大。因此,科技部门要组织有关力量加快研究开发适合小城镇特点的政府信息管理技术,如电子政务技术、广播技术、政务信息室外公告技术等。
  此外,还要注意研究开发保护农村传统文化或优秀文化遗产的技术等。
  (三)推动小城镇发展特色产业和培育区域品牌
  首先,推动小城镇发展特色产业。特色产业既具有比较优势,又拥有一定的技术含量,是小城镇生存和发展的基础。科技部门要通过制定激励政策、树立典型、开展示范、提供服务等手段,引导小城镇大力发展特色产业。特别是要促进小城镇大力发展能充分发挥本地比较优势(包括区位条件、独特资源、特色文化等)、同时参与国内外产业链分工的特色产业,如不适宜长距离运输的农产品加工业、旅游业等。
  其次,推动小城镇发展产业集群。产业集群是产业分工在区域上的表现,是提高区域竞争力的法宝,特别适合城市体系中的小城镇这个层次。事实上,浙江、广东、福建等沿海发达地区的许多小城镇就形成了不少产业集群,具体表现为“块状经济”、“一镇一业”、“一乡一品”等。科技部门要顺应这一产业发展的规律,与有关部门一道共同制定促进小城镇发展产业集群的政策,通过促进技术创新扶持技术含量较高的产业集群发展和升级。地方政府科技部门则要直接为小城镇发展产业集群提供科技服务,帮助成立科技方面的行业协会或商会等。
  再次,推动小城镇发展高附加值产业。与大中城市相比,小城镇发展高附加值产业在一般情况下不具有比较优势,但如果小城镇依托本地优势,形成了产业集群,则完全可以在产业集群不断升级的过程中发展高附加值产业。科技部门要鼓励小城镇发展科技含量高的产品,引导高科技企业到小城镇进行投资,培育科技型企业特别是带动力大的科技龙头企业,推进科技型产业集群的形成。
  最后,推动小城镇培育区域品牌。形成区域品牌,是促进小城镇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举措,是提高小城镇综合竞争力的核心手段。科技部门要与相关部门协作,帮助小城镇提高品牌意识,制定地区品牌规划、民居民俗保护规划,开展形象设计和主题文化设计等,推进技术创新,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培育区域品牌。还可与相关部门协作,开展传统文化名村名镇的评比和展示活动。同时,要加强对小城镇区域品牌的保护,加强对小城镇传统文化的挖掘和保护。
  (四)组织培训小城镇科技创新人才
  首先,组织培训小城镇科技管理人才。科技管理人才是促进小城镇科技发展的重要力量,不可或缺。科技部门要针对小城镇的需求,组织多种形式的小城镇科技管理人才培训活动,培养造就一批既有科技专长又有管理才能的小城镇科技管理队伍。科技部门既可亲自组织,也可发动各种市场培训机构开展培训活动。要认真组织编写能满足小城镇科技管理人才需要的培训教材。这里的科技管理人才不仅包括小城镇自身的科技管理人才和分管领导,也包括各上级政府服务小城镇科技发展的管理人才。
  其次,组织培训小城镇创新型企业家。企业家是促进小城镇发展的中坚力量,具有创新意识、重视创新活动的创新型企业家更是促进小城镇科技发展的稀缺人才。科技部门要配合小城镇政府甄别创新型企业家,了解其需求,对其进行重点培训。组织或鼓励这些企业家到大中专院校在职深造,到国内外考察学习,到本地政府的培训基地定期学习。组织本地优秀企业家开展帮扶和交流活动。
  再次,组织培训小城镇科技创业人才。小城镇发展离不开一大批创业者,特别是离不开从事技术含量较高产业的科技型创业人才。科技部门要帮助小城镇制定科技型创业人才培训计划,实施科技型创业小老板培训工程,组织和引导小城镇科技创业人才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活动,以此培训一大批能推动小城镇科技发展的科技型创业人才。争取财政资金,设立科技型创业人才培训基金,为培训提供资金支持。加大对技工的培训力度,从中发现和培养科技型创业人才。继续支持新型农民科技培训,提高农民务农技能,促进科学种田。
  最后,组织培训小城镇科技研发人才。科技研发人才主要是指技术类人才,是促进小城镇科技发展的基础人才。科技部门要摸清小城镇及虽工作和居住在大中城市或小城市但主要面向小城镇进行科技研发的科技人才的基本情况,热情为他们提供各种服务,特别是培训方面的服务。要在出国考察、在职深造、异地调研、跨学科交流、参加各种短期培训等方面为小城镇科技研发人才创造良好条件,并提供政策上的支持。
  二、促进小城镇科技发展的保障措施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完成上述重点任务,必须有如下措施作保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科技部门和相关部门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推进小城镇科技发展的重要意义、必要性和紧迫性。要在尽快明确小城镇科技发展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的前提下,对这些内容进行认真的讨论,加深认识,达成共识。要加大对社会的宣传力度,使其他部门、企业和民众也充分认识到推进小城镇科技发展的重要意义、必要性和紧迫性。要加强对小城镇科技发展的领导,以科技部为主尽快设立小城镇科技发展部级协调机构,各级地方政府也要设立相应机构,形成上下联动的机制。
  (二)明确责任,加强管理
  在提高认识和设立专门机构的基础上,要明确各有关方面的具体职责。在小城镇科技发展部级协调机构下设立办公室,办公室既可是独立的机构,也可放在科技部农社司。办公室主任由副司长以上官员兼任,办公室既要有专职人员,又要有兼职人员。每个人员都要明确具体职责,各司其责。部级协调机构所涉及的其他部委也要有专门的联系机构和人员,也要有明确的责任。各地方政府对应机构也要参照设立具体办事机构,指定专人,并明确责任。要制定各机构和人员推进小城镇科技发展的激励和约束制度,对完成规定任务和做得好的给予奖励,对没有完成规定任务和做得不好的给予警告甚至处罚。
  (三)增加投入,整合资源
  科技部门要协助有关部门制定促进小城镇科技发展的投入政策,在财政拨款、减免税、设立基金、发行债券、贷款贴息、优惠贷款、股份制改造、上市融资、风险投资等方面,对小城镇科技发展给予支持。争取国家财政拨出专款支持覆盖我国总人口一半以上的小城镇的科技发展事业,对小城镇科技型企业适当给予减免税和贷款贴息支持。鼓励一定区域的小城镇联合发行基础设施建设债券。争取设立促进小城镇发展的科技创新基金。鼓励小城镇科技型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和上市融资。鼓励大中城市的风险投资公司到小城镇进行投资。对小城镇科技型企业和促进科技发展方面的项目给予土地、能源供应等方面的扶持。帮助小城镇对外开展各种形式的合作或协作,如与周边大中城市和小城镇进行合作,与国外小城镇进行合作,与大企业进行合作,与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进行合作等。
  (四)开展试点,示范引导
  科技部门和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试点和示范在推进小城镇科技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将试点和示范作为推进小城镇科技发展的重要手段。要加快制定小城镇科技发展试点和示范的标准和政策。要精心选择试点和示范的领域,主要在小城镇科学规划、开发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技术、发展循环经济、建设绿色建筑、发展特色产业、培育区域品牌、培训科技人才、优化配置区域资源等方面开展试点和示范。要在东中西部地区选择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的小城镇开展试点和示范。要加强对试点和示范小城镇的跟踪研究、总结和管理,尽快将成功的试点和示范经验推向全国。通过试点和示范小城镇的引导,以点带面,逐步建立小城镇科技创新网络。
 

主办单位:中国城乡统筹科学发展办公室 中国城镇建设发展中心 承办单位: 北京大点一景企业管理中心 北京大点宏景投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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