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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俊:如何破解城镇化过程中的土地问题

  编者按:在2013中国城镇化高层国际论坛的开放性对话“土地征收与财税制度改革”中,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韩俊就中国城镇化中土地利用方面的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从他的角度提出了改善之策。

  城镇化和土地问题联系起来我比较关心的是,第一保耕地,因为现在耕地保护的压力非常大,搞不好大量的耕地被占用。第二保发展,因为城镇化需要土地,基础设施,工业、居住都需要土地,矛盾也很大。第三保权益,因为地是农民的,如果快速城镇化过程当中,土地拥有者的权利法制不健全得不到保护的话,会引发更大的社会矛盾。因此,面对目前中国城镇化过程中出现的土地利用方面的问题,需要从下面三个方面进行着手:

  首先是重视城乡建设用地再利用。材料显示上海的人口大约是香港的3倍,计算可知上海的建设用地面积是香港的10倍,尽管上海的土地开发强度高于香港,但土地利用密度只有香港的1/2。这说明像上海这样的国际大都市,土地的集约利用具有很大的空间。而土地利用的不集约,造成所有省份城镇化过程当中土地供求矛盾的紧张。我刚从中部一个大省回来,去年这个省建设用地面积工地面积是1.5万公顷,但目前它的需求却是4.5万公顷。江苏和浙江最大的工业化时期需要2万公顷,现在一个省需要1.5万公顷。在对建设用地有如此大的需求下如何保证粮食、耕地的安全?提高农民的补偿价格很有必要,但更重要的是,一定要做好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再开发再利用这篇大文章。通过对苏州和嘉兴的调研了解到,苏州某个镇08年以来收购了133个效益低下的企业的土地,面积达4500亩。同时,133个自然村的农民通过集中居住节省出了7500亩土地,这些全部都是节省的建设用地。如果一个镇可节省出1万多亩建设用地,而全国这样的镇并不少,因此,研究城乡建设用地再利用再开发意义十分重大。

  其次着力解决土地权利的二元性。一组数据显示,中国1999年卖地514亿亩,占地方财政的比重9.2%,但到2010年卖地面积已经接近2.9万亿,占地方财政收入的83.3%。全世界没有一个国家卖地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像我们国家这么高。因此,我们的土地管理制度需要转型,要由政府直接管土地,转向更好地落实用途管制的政策。其中,最重要的一项改革则是要解决土地权利的二元性,中国的土地分国有和集体,集体土地是二等土地,它的权利跟国有土地相比是完全不平等的。只有根本上解决二元性,同地同价同权,更好的保障农民土地的权利,中国的城镇化才是一个包容、和谐的城镇化,土地利用粗放的问题才可以得到真正解决。

  最后应将政府与市场的作用划分清楚。周其仁教授谈到中国的城镇化是政府主导的,这条完全由政府主导的城镇化道路已经行不通,应该打造中国城镇化的升级版,也就是新型的城镇化。而推动中国城镇化的升级,离不开政府,同样也离不开市场。产业发展就业吸纳靠市场,但是人口集聚、公共服务就要依靠政府,社会建设和生态保护政府也发挥着重要作用。值得注意的是,城镇化的过程中应该防止政府跟市场完全混在一块,界线不清楚,政府成了经营土地的大公司,这样或导致卖地行为越来越多但是土地越来越少。因此,中国城镇化的升级版一定是政府和市场的作用划分清楚,做到不越位、不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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