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
江宁工第1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及《南京市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实施细则(试行)》、《南京市江宁区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批准,南京市国土资源局江宁分局对下列四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现就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三、挂牌出让起始价、加价幅度、竞买保证金及已建建、构筑物工程造价评估值
根据工业用地招拍挂相关文件精神,上述地块竞得人,应支付地上建、构筑物工程造价款(不包含在挂牌出让起始价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公司、企业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在竞得人所持股份大于50%的前提下,可就该地块开发成立项目公司。
四、有意竞买者请于2011年10月8日至2011年10月22日上午11:00(工作日),到南京市江宁区土地市场管理办公室按规定办理报名报价手续(截止时间以现场公证部门确认的时间为准)。
有关公开出让文件可于2011年9月29日起到南京市江宁区土地市场管理办公室按规定申领。
五、在挂牌报名截止时,只有一个竞买者并有有效报价的,则土地使用权由该竞买者竞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者,则转入现场竞价。
六、现场竞价时间及地点(工作日):
时间:2011年10月22日下午3:00;
地点:南京市江宁开发区通淮街38号向南100米。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竞得人竞得土地后,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有关部门办理项目备案(核准、审批)及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有关手续。
九、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由南京市江宁区土地市场管理办公室具体承办。
十、南京市国土资源局江宁分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江宁分局
2011年9月26日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江宁分局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双龙大道1200号;
南京市江宁区土地交易市场地址:南京市江宁开发区通淮街38号向南100米。
网站:南京市国土资源局网(http://www.njgt.gov.cn)
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办公室(http://www.iandnj.cn)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江宁分局网(http://www.jngt.gov.cn)
江苏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js.com)
咨询电话:(025) 52768052、52768053。
以上地块具体用地条件及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
二、土地交付条件
土地交付条件:净地即地块内建、构筑物拆成自然平整,其余维持现状;外部条件(道路、水、电等)均以现状为准;已建建、构筑物不得拆除,不得改变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