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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首次推行宅基地换住房政策,确定31个试点村推进新农村建设

    义乌市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因村制宜,于日前确定了旧村改造31个试点村,全面探索新农村建设新模式。

    一项旨在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的宅基地换住房政策在义乌尘埃落定。

  此项政策将下山农民安置类型分成集中镇街安置、货币补偿安置和就近行政村安置三种。其中,货币补偿安置、允许套房交易等政策的推出在全国范围内尚属首次。

  “此项政策,根据群众自愿以山区宅基地置换城镇住房为主题,重点围绕‘转得动、移得下、富得起’的指导方针。”

  按政策规定,义乌在农村新社区建设中首次引入货币补偿安置方式。根据实际情况,下山村民或配偶在义乌其他区域已拥有合法房产的,可放弃套房安置。拆除山区房屋后,享受货币补偿安置补助及旧房残值补偿。货币补助安置标准为,人均补助6万元,整体搬迁村人均补助8万元。

  取消垂直房安置,提高水平套房的安置面积。具体安置以每户1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基数,按户内可审批人数,人均增计40平方米。另外,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年满20周岁以上的未婚人员(不含离异人员)和已婚未育家庭可以增计一人4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

  跟40个村庄实际使用面积相比,安置房按5层公寓计算用地780亩,可节约用地450亩。安置后,村民宅基地和旧房由政府折价收回,通过退宅或还耕,可实现复垦建设用地1230亩。政府可将部分复垦指标用于当地工业开发等项目,拓展了城市发展空间。

  与此同时,这种政策还采取土地经营权入股、租赁、托管等形式和参照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农民养老保险等政策,让下山农民拥有社会保障,增加了下山农民的财产性收入,他们的就业机会和生产发展机会增多,生活也有了质量。

  这31个试点村是该市按照重提升、抓示范、创精品的工作思路,在把握节约集约用地和改善人居环境两大重点的基础上,根据各镇街实际情况确定的。每个镇街设立试点村两个以上,目的是通过试点寻找出最适合的模式。试点主要有高层公寓建设、功能分区改造、“异地奔小康”工程、空心村改造等四种类型。通过试点,全市新农村建设将逐步由占地面积(宅基地)安置向建筑面积(住房)安置转变,农村向社区化、组团化发展,力求实现人口集聚、土地集约、资源共享、品位提高、产业发展的多赢格局。

  据了解,苏溪镇月白塘村和稠城街道田畈村是市级重点试点村。月白塘村旧村改造采用了高层住房、多层住房和生产用房相结合的布局,采用“一户两宅”方式进行安置,一宅用于生活居住、一宅用于生产出租。稠城街道田畈村则采用零征地、全高层的改造思路,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在集约化土地资源上取得巨大的突破。

  为了抓好这些试点,各镇街也都因地制宜进行了有益探索。北苑街道根据自身处于城郊结合部的特点,以城市化发展理念展开旧村改造,按照高层住宅与多层建筑相结合、居住与生产相分离的思路,统一规划,将改造后的新农村进行基础设施统一建设,形成“多合一”城市大社区。目前该街道已经展开上里角塘村、下里角塘村两个试点村的旧村改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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