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长沙 武汉 成都 西宁 长春 沈阳 广州 深圳 福州 杭州 南昌 南京 西安 海口 合肥 哈尔滨 呼和浩特
石家庄 包头 大连 太原 昆明 青岛 拉萨 银川 郑州 贵阳 郴州 济南 兰州 香港 台湾 澳门 日喀则 南宁 怀化 喀什 唐山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 页 > 教育培训 >



示范工程合作协议范本

示范工程合作协议范本

课题研究示范工程企业项目合作协议

 

甲方:中国城市发展与环境工程办公室

乙方:

 

为做好中国城市发展与环境创新工程项目,推动中国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1、甲方协调联合国绿色产业发展组织同意将乙方开发项目         列为                      国际绿色人居示范项目,授予“联合国绿色人居示范项目”称号,并聘任乙方负责人             为课题研究员,作为联合国绿色人居示范项目和中国城市发展与环境创新工程专家组成员参加示范工程课题研究工作。

2、乙方同意遵守联合国绿色产业发展组织和中国城市发展与环境创新工程有关章程、标准及管理办法,如有违规,甲方可取消乙方相关资格。

3、乙方委托甲方专家组对列入示范工程的开发项目,提供专家全程咨询服务,总计费用:     万元,其中品牌加盟费     万元、专家课题研究费     万元,举行授牌仪式;

A.品牌加盟费    万元服务内容包括:申报费、资料费、专家审核费、审核费、网络推介公示费、颁证费等。

B. 研究员课题研究费     万元服务内容包括:建筑规划设计咨询报告,由专家组对其项目出具《项目规划设计修正意见》、召开专题研讨会(根据企业实际需要调整服务内容和经费)

4、乙方委托甲方组织大型专题推介大会,费用另计。

5、甲方可从示范工程奖励基金中提取专项奖励费给为乙方所在项目课题研究作出特别贡献的专家和研究员。

6、乙方遵守示范项目、研究员单位管理办法办理相关手续,为课题及时提供研究资料和信息与研究成果(论文、报告、图纸或设计方案)。

7、协议签订后五日内乙方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相关费用。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中国城市发展与环境工程办公室    乙方:

电话:010-57811418          电话:

                                      

 

 

 点击下载

 

 

主办单位:中国城乡统筹科学发展办公室 中国城镇建设发展中心 承办单位: 北京大点一景企业管理中心 北京大点宏景投资中心
郑重声明:凡转载或引用本站资料须经本站许可 版权所有:中国城乡统筹科学发展工程办公室
地址:北京海淀区三里河路11号建设部大院 电话:010-57811343 邮箱:zgfdczg@126.com
Copyright © 2011 by cntown.org Co. Ltd.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9062065号
您是第 3181186 位浏览者 网站管理 设计维护:时代中广传媒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