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湖南娄底市出台《推进“三个一”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着力推进湖南省关于投资领域“力争在‘十二五’或‘十三五’初期完成全社会投资10万亿元、重点实施100项重大工程、推进建设1000个重大项目”的“三个一”行动计划,明确每年确定100个重大建设项目、30个重大前期项目作为市“三个一”行动计划推进项目,通过项目带动,力争“十二五”期间完成投资3300亿元,年均增长25%,到2015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突破1300亿元,年均增长12.5%以上。
一是构建“四个一”组织领导机制。在市、县两级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建立重大项目“一个项目法人承担、一个领导牵头、一个部门负责、一个小组落实”的工作机制。每月对行动计划重大项目进度情况定期通报,重大情况随时通报,每季度召开一次调度会,半年开展一次督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二是实行“三个一”土地政策。加大用地供给,在保证耕地红线、占补平衡和集约利用的基础上,在加大争取用地指标的力度,“一杆秤”向重大建设项目倾斜,确保其用地需求;完善差别化供地政策,用地计划和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一律优先重大项目;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对有用地需求的重大项目,综合一次提出原则性预审意见,加快可研等审批进度。
三是加大融资支持力度。积极争取省、国家资金支持并重点安排“三个一”行动计划项目;支持有条件的项目单位加大申报力度,推进企业债券发行,给予企业放贷政策支持;加强银企合作,解决项目资金难题;加快资金周转,减少资金沉淀,确保资金及时落实到项目上;提高资金拨付速度,用活结余资金和国库资金,发挥财政性资金的杠杆作用;“即征即返”按政策可以返还的税费;充分挖掘和培育后备资源,推进企业上市融资;规范发展融资平台,围绕改善民生和社会发展需要,加快建立保障性住房等融资平台。
四是优化环境服务。开辟审批绿色通道,加快预审,精简审批事项,优先办理相关手续;实行挂牌保护,“三个一”行动计划项目享受各级重点工程优惠政策,实行“一项一策”;明确专门机构和负责人协调服务,突出解决建设中征地拆迁、阻工和收费不规范等问题;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项目联络员制度,解决项目建设中所遇突出问题;形成经费保障机制,市、县两级财政安排专项用于行动计划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的工作经费;建立项目库动态管理机制,及时调整、补充项目,确保项目库不过时、有特色、不断档。
五是强化考核,严格究责。加强对项目报批手续办理、工作质量、招投标、资金管理使用等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招商项目流失问责制,将“三个一”行动计划开展情况纳入市年度绩效考核内容,严格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