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日前省住建厅正式启动了2011年度全省优秀城乡规划设计评选活动,项目报送截止日期为10月15日。
根据《陕西省城乡规划设计奖评选管理规定》,本次评选活动申报范围包括:城镇体系规划、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含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城市设计及有关城乡规划研究项目。
据了解,申报项目须满足相关条件:一是申报项目的单位应是持有国家或省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规划资质证书》的法人单位。二是申报项目应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技术参数符合国家和省上有关城市规划技术标准、规范和规定。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完成的项目,由项目主持单位或第一完成单位与其他完成单位协商一致后申报,并出具联合申报证明材料。四是申报项目须附项目所在地政府或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评价证明和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此外,评选活动规定,申报项目应是2010年12月31日以前经规定程序审查批准并付诸实施的项目。局部地段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具备较完整的实施效果,城乡规划研究项目应体现对同一层次城乡规划或下一层次城乡规划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申报项目主要编制技术人员不得超过1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