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宾川县国土资源局立足部门职责,充分发挥国土资源在城镇化进程中的宏观调控作用,有力的推动城镇化科学发展。2010年县城和小集镇建成区分别达5.26平方公里和6.74平方公里,同比增7.13%和10.67%,促进了宾川县城镇化的健康快速良性发展。
科学用地引导城镇发展方向。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统筹协调土地利用规划与城乡规划的衔接,统筹考虑未来城镇化发展对建设用地的需求,将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乡规划、村镇规划充分衔接,合理安排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布局,引导城镇建设科学发展。
统筹用地优化城镇空间布局。强化耕地保护,编制了《宾川县基本农田保护规划》,与各乡镇签订了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书。正确处理好耕地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关系,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强化建设用地审批管理,能利用荒地的,不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占用好地;对确需占用耕地的,认真落实占补平衡制度,实行“占一补一”。2008年以来,宾川县累计实施省州县各级投资7063.35万元,完成9个土地整治项目,建设规模3.89万亩,切实把资源优势转变成经济优势,促进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节约用地调控城镇发展节奏。认真执行节约集约用地有关规定,鼓励企业向园区集中,引导农村居民向中心村建制镇聚集;鼓励用地企业增资不增地,建设标准厂房,提高用地效率。同时,严格审查违反产业政策、供地政策的项目,坚决禁止“两高一资”项目落地。“十一五”期间,全县共组织上报7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总面积937.6069亩;上报单独选址项目9个,面积358.1793亩;区位调整项目1个,面积114.6585亩。全面落实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促进了土地资源的高效、集约利用。
创新机制激发城镇发展活力。稳步推进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工作,科学申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合理安排挂钩范围和规模,明确挂钩项目的布局、规模,对节约出来的建设用地指标,保障城镇发展用地。创新机制,探索由县级财政和其它资金来源投入的土地整治模式,积极探索市场运作的土地整治工作模式,入库了县级投资开发的力角镇张家长坡岭等8个土地整治项目,土地开发项目建设规模3848公顷,总投资16732万元,项目建成后可新增耕地4.2万亩,可为县财政提供2亿元以上的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流转收入,全面加速城镇化建设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