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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城镇体系规划

 一、技术路线
    1、战略性的空间布局调整
    针对江苏省人多地少、人口密度高、资源短缺、城镇规模小、布局分散等现状特点,突破传统以小为主的发展模式,明确提出全省城市化和城镇空间布局规模化、集约化的发展方向和策略。坚定地引导全省城镇布局特别是乡镇布局的优化调整,要求城镇向“三圈五轴”合理集聚,择优培育重点中心镇,明确全省从规划基准年2000个左右乡镇,通过科学稳妥的乡镇撤并,实现到规划期末2020年全省乡镇总数减少到650个左右的目标。规划确定的空间布局结构和调整目标,对于城镇合理集聚、集约发展,保护生态环境,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2、可操作性强的协调管理机制
    规划要求淡化行政区划关系,强化经济联系和空间关系,创造性地强化了区域发展协调与管治的概念、内容、目标、措施等。规划本着“互惠互利、利益均沾、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在“三圈五轴”地区、“市县同城地区”和全省环太湖、长江沿岸、临海、淮北、生态敏感地区等重点地区,在解决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旅游和水资源开发利用以及各城镇之间边缘空间布局等区域性共同问题上建立区域协调机制。规划明确建立由省级机关和市、县政府组成的都市圈及其他重点开发建设管治地区协调机构,负责区域内重大项目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城镇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的协调,处理发生的重大问题。强调通过行政手段、经济手段、市场手段建立合理的投资管理机制和共同发展基金制度,为城市化创造公平的环境。
    二、主要内容
    1、江苏城市化进程与现状特征
    2、江苏城市化与城镇发展条件分析(经济社会发展、资源开发、生态环境)。
    3、江苏城市化与城镇发展战略(城市化方针和道路、城镇化途径、发展态势与目标)。
    4、江苏城镇等级规模与功能定位(城市功能和规模、重点中心镇设置)。
    5、江苏城镇空间组织(城镇聚合轴和都市圈构建、重点中心镇设置)。
    6、江苏城镇体系的支撑系统建设(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生态环境建设、信息化建设、现代化交通体系建设、供水防洪系统建设、能源电力系统建设)。
    7、江苏区域、城镇协调发展(周边省市协调、市县同城协调、城乡空间发展协调)。
    8、江苏区域、城镇的开发建设管治(开发建设的管理与整治对策)。
    9、江苏城镇体系的组织机制建设(完善空间规划体系、改革管理体制、建立协调机构)。
    三、主要特点
    1、明确的规划目标
    从城镇体系规划的本质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出发,立足于主导城乡建设及城乡空间结构调整、指导区域性基础设施配置和引导生产要素流动、集聚三大目标。
    2、注重整体协调
    强调树立“整体规划”的概念,以区域整体发展为主体,建立必要的机制,保障区域可持续发展。借助各部门的力量制订综合性的规划,包括开发内容的协调、空间的协调和开发时序的协调。从维护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目的出发,综合协调长远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在空间上和时间上对不合理的开发活动进行限制。
    3、强化政府干预
    适应政府行政的特点,有目标、有重点,讲方法、讲策略。中心职能就是加强宏观调控,创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为政府实施区域城镇发展宏观调控提供依据和手段。
    4、刚柔并济的规划手法
    从传统对城镇体系目标理想化的终态描述,转向以制定逐步实现城乡空间优化的对策为重;从传统的或过于笼统或过于微观的指令性规定为主,转向针对不同规划内容和深度加强指导性与规定性相结合;从传统纯理论、纯技术的规划编制转向以解决我省城镇发展重大问题为重点、与各级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行政管理紧密结合。在指导性方面,规划突出加快城市进程、集中集约发展、管理机制改革的政策依据和政府导向,明确城市化进程的“政府导向、市场推进”原则,根据不同发展水平和特征地区的城镇空间组织模式、标准和中心城市分级,对全省城镇空间进行重组、对城镇发展定位进行引导。对于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如城镇布局的优化调整、重点地区的开发管治、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在保证规划引导的同时,强化了必要的控制性、限制性规定,体现了刚柔相济的规划特色。
    5、灵活实用的规划内涵
    在符合《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和建设部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各项要求的前提下,在规划广度和深度上均突出了时代和省性特点,大大增强了规划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规划在传统的城镇空间结构、职能结构、等级规模结构的基础上制定相应的组织对策,形成城镇空间组织、功能组织和规模组织规划;制定城镇体系组织建设规划,特别是建立地区协调管理机制;制定各城镇空间和重点地区的开发建设管治规划;从传统的环境保护上升为制定城镇的可持续发展规划;在协调各层次交通规划的基础上制定城市群内部交通组织和高速公路与城镇对外交通的衔接模式规划;提出城市现代化、城镇建设用地总规模、乡村建设的原则和标准等。
    6、多角度的量化分析
    对人口、城市化的定量分析全面深入,采用了城镇数量统计法、不同城镇人口统计的互补法、新增城镇人口分布分析法、历史阶段城镇人口规模的纵横比较法、不同规模等级城镇发展的综合分析法、城市化水平的时空变动分析法、典型城镇跟踪分析法等。
    四、实施效果
    为以下六方面的决策提供了依据
    1、全省城市工作会议
    本规划为省委、省政府通过全省城市工作会议调整确定全省城市化发展战略、总体目标、基本要求、总体格局等,提供了直接的决策依据和基础。
    2、行政区划调整
    本规划在全省中心城市和乡镇行政区划调整中发挥了直接的、重要的指导和推动作用。目前,市县同城问题在五个中心城市已经通过行政区划调整得以解决,乡镇行政区划正在积极稳妥地进行中,成效显著。全省乡镇总数从1998年底1974个已经减少到2001年底1348个。省委、省政府已经确定,到2005年乡镇总数将进一步减少到1000个左右。按照本规划的总体要求,全省市、县域城镇体系规划正在深化落实乡镇布局调整优化的具体方案、措施等。
    3、都市圈规划
    以本规划为基础依据,苏锡常、南京、徐州三大都市圈的规划制定工作进展顺利。2002年2月,苏锡常都市圈规划已经完成编制工作,上报省政府待批。南京、徐州都市圈规划的制定工作亦在顺利进行,计划于2002年内完成。
    4、市、县(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市、县(市)域城镇体系规划是实施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指导区域城市化和城镇发展的重要手段。为更好地贯彻落实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按照省政府和统一部署,全省13个设区市及其所辖县(市),分别于2000年7月和2001年10月起,全面开展市、县(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的编制工作。
    5、城镇总体规划
    省建设厅依据本规划的精神和原则,制定了《江苏省2020年城市总体规划修编要点》,对总体规划的编制在城市化和城市发展战略、城市现代化、城乡协调发展等各方面提出要求。全省已经论证的城市总体规划(或纲要)均注重和《江苏省城镇体系规划》的衔接,注重贯彻落实本规划的各项要求。
    6、区域基础设施引导
    《江苏省城镇体系规划》出台后,区域性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协调引起了广泛重视,一些重要的区域基础设施已经开始启动。如苏锡常区域供水规划已经制定并开始实施,在集约利用资源、资金等各方面取得良好的综合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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